关于征集全国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8-05-11 11:05:55 作者: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加快城乡配送体系建设,推动配送技术与模式创新,实现城乡配送高效发展,按照《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》(商办流通函〔2018〕115号)要求,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骨干企业条件
骨干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、企业类型。商贸流通企业、快递等社会化物流企业。
2、法人资质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有多个分公司或配送网点的企业;拥有多个法人企业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。
3、基本条件。城乡配送经营规模较大、服务对象较多、配送品种较全、网点布局较广、辐射功能较强。
二、企业基本情况
1、基本概况。包括企业规模、资金实力、业务范围、经营模式、配送对象、网点布局、辐射区域、效益状况等。
2、城乡配送业务基本情况。开展城乡配送业务情况及经验成效,包括:围绕生产、批发、零售(含电商)等核心环节,在制造业、生活日用品、低温食品、生鲜产品、餐饮、货运落地配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的配送业务情况;城乡配送信息管理系统资源整合与共享情况;标准托盘、周转箱(筐)应用及循环共用情况;在网络布局、配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亮点等。
三、材料要求
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商务局(现代服务业处),以上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文档。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张松涛
联系电话:66602016
邮箱:swjxdfwyc@163.com
365网址导航
2018年5月11日
2018年5月11日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作者”及“来源”为商务局所属处室及事业单位的所有原创作品,其版权属于365网址导航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
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365网址导航网站”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来源”为原登载网站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来源”为原登载网站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