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商务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
发表时间:2011-09-20 13:59:30 作者:政务信息 浏览次数:
为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,依法履行好商务局的各项职能,切实规范行政行为,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、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的水平,防范法律风险,市商务局已于2011年6月30日正式与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,聘请耿国玉等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。由精通法律的专业律师担当参谋和顾问,可为我局日常行政管理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;为商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起草提供法律支持;为重大招商项目谈判及大型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,这对于确保机关行政管理的合法性,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水平,树立良好机关形象,都将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。(政策法规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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